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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牛奖”:有一种担当叫不护短

发布时间:2021-03-25 11:31:06 作者:佚名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近日,浙江省缙云县有两个单位,因工作进度缓慢、效率太低,被县上颁发作风建设“蜗牛奖”。这一举措,引发网友热议,纷纷调侃,建议设立年度最佳甩手掌柜奖、年度最佳踢皮球大王奖、年度最佳甩锅大力士奖、年度形式主义花架子奖,等等。话虽有些犀利,但也反映出大家对当前某些地方、某些领域作风问题的诟病。

  关于这个奖项,啄木鸟想对这种自嘲不护短的担当精神点个赞。

  “护犊子”是人之常理,亦无不可。上级对下级、师傅对徒弟、长辈对晚辈,有原则的支持,表达的是爱护之情。即使智慧如孔子,也会“护犊子”,比如一提起弟子颜回,常说“贤哉,回也。”多鼓励、多夸奖,有利于捕捉闪光点,发现优点,增强自信心,更大程度上帮助提高能力、加快成长。

  但我们还看到,孔子“护犊子”也讲辩证法。欣赏归欣赏,赞美归赞美,但批评起来也够狠的。宰予白天睡大觉,孔子生气了,“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孔子就事论事,不偏不倚,护得理性,护得客观,护得中肯。

  翻看一些贪腐官员的人生轨迹,在其羽翼还未丰满时,或多或少都犯过一些小错误。可惜的是,有些上级领导、上级部门,对所犯错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埋下了隐患。看似爱之甚远,实则害之不浅。久而久之,如溃堤之蚁穴,被宠大、被惯大的“熊孩子”,往往把自己凌驾于规则之上,置身于纪法之外,盲目自大,不可一世。可以说,一个落马干部的头顶总有一把“保护伞”。

  同样,在我们日常工作中,有一些人“护犊子”也护过了头。每当手下犯错误,总要“挺身而出”,大包大揽,争取有关部门手下留情、放一马。甚至一些基层一把手,就在地方领导的“呵护”下,视政策为儿戏,把文件当废纸,贯彻执行更是挑三拣四、随心所欲。这样做,不仅把下属宠到天上,还让下属挖空心思争宠,反而把工作丢到脑后;更严重的是,这些“自己人”“圈内人”形成小团伙、小山头,风吹不进,水泼不进,一荣俱荣,致使政令不能畅通,政治生态严重恶化。显然,护短不是简单的认识问题,而是严重的政治问题。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强调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远离红线,远离雷区。若养痈为患,等到病入膏肓,即使扁鹊再世,也无力回天。

  开头所提到的“蜗牛奖”早已存在,也曾入围年度反腐热词,就是给“熊孩子”当头棒喝、猛击一掌,黑着脸,形成震慑、形成倒逼,知耻而后勇,敦促清醒过来,振作起来。

  说到这儿,可能有人会站出来反问:不是要容错吗?是的,要容错,但容错和护短是两码事。容错纠错,是为敢想的人 “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让干事创业者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护短,则是出于私心,一味强调客观原因,变激励为纵容,将错就错,网开一面,为顶风违纪者找借口,为以身试法者留后路。容错纠错也要依规依纪依法进行,把握好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合理区分界限,明确具体情形,对不该容和不能容的行为依然“零容忍”。

  不护短,方能补短板,才会有长远发展。干工作如此,做人亦如此。“护犊子”,原则不能丢,底线不能破,做到不护短、不遮丑。(马奋强)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36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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