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盐池县纪委监委为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聚焦四个方面,精准发力,扎实开展专项监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聚焦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专项监督。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后,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与县委组成联合督查组,及时构建起“3+1”监督体系,对各乡镇(街道)登记点,县内各交通检测点及各大型超市、企业复工复产和其他经营场所进行多轮次监督检查,同时对县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23个成员单位实施专项精准监督,问责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党员干部25人,立案6件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下发通报2期,为盐池县实现“零感染”“零确诊”,率先在全区复工复产、复学复课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专项监督。创新“124”工作思路,即:以《盐池县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统揽,以“专项治理”“扶贫例会”为抓手,聚焦“两个责任”“四不摘”“四查四补”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四项重点工作,督促8个乡镇25个成员单位牢牢把脱贫攻坚责任扛在肩上。联合巡察、扶贫等单位开展“四查四补”工作督查3次,反馈问题10件,立行立改10个。开展脱贫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查3次,对16家单位16名脱贫攻坚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要求立行立改23件,跟踪整改到位10件。集中化解扶贫领域积存案件线索13件,实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零积存”。经过3年的不懈治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呈现大幅下降趋势,今年1至9月受理问题线索9件,同比下降62.5%;2020年因扶贫问题被问责干部3人,比2018年的37人下降91.9%。
聚焦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实施专项监督。立足“三战”提高站位,聚焦“六清”奋力争先晋位,紧扣“六力”保障精准到位,召开委机关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5次,查处“村霸”案件2件,处分1人,其他形式问责处理4人。查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起,处分1人,其他形式问责处理4人。
聚焦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专项监督。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2件,处分2人,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对2名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对5个乡镇部门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对12个牵头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清理不符合低保条件25户51人。督促相关部门制定《盐池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实施细则》《盐池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盐池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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