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熊集镇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分局工作人员陶某某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中从事营利活动,被枣阳市监委给予陶某某政务警告处分,违法所得款被予以收缴。近日,枣阳市纪委监委查处的乡村振兴领域微腐败典型案例在干部群众中引发热议。
纠治基层“微腐败”,规范“微权力”是建设清廉乡村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枣阳市聚焦基层农村“微权力”,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四个监督”融合协同推进,以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实际成效,推动清廉乡村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枣阳市纪委监委坚持主动出击,统筹市、镇(办、区)、村(社区)三级纪检监察网络,将“触角”延伸到乡村最基层。采取走村入户、受理信访举报、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排摸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突出问题。同时,与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开展全方位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对整改问题进行动态销号管理,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
“巡察组一来,各村的设立代管金账户管理也规范了,我们也不用担心受怕了!”枣阳市南城办事处一名村农经站长感叹道。2021年1月,枣阳市委巡察组发现,南城办事处部分村(社区)农经站长以个人名义办理代管金银行卡,将尚未发放给群众的拆迁款存入个人账户,现金管理风险大,甚至个别村存在代管金账户转存和超范围开支等问题。巡察组立即进行了反馈。南城办事处随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建章立制,规范代管金账户管理,并将此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
目前,枣阳市已完成对556个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工作,发现问题4471个,并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米”,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枣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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