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未逐一针对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抓整改工作不到位……”
日前,于田县委主要领导收到了和田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发的《巡察整改督办通知书》,一针见血指出问题,要求县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不“挂空挡”,推动以巡促改见到实效。
巡察成效如何,关键看整改。为全面掌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田地区纪委监委、地委组织部、地委巡察办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集中座谈、实地核验等方式,专项督查地委第十三、十四、十五轮巡察反馈的1015个问题整改情况,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过堂验收”,实行跟踪问效、压实责任,进一步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细、落到位。
“巡察是发现问题的‘政治体检’,整改是解决问题的政治担当。有病早治,能防止小过变大错,怕的是讳疾忌医,有错不改或改不到位、不及时、不彻底。因此,乡党委要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罢休。”日前,在向墨玉县乌尔其乡党委反馈督查情况时,督查组组长龚真斌说道。
在“过筛式”督查过程中,各督查组既督责任、督进度,又查认识、查实效,更重传经验、教方法,逐级传导压力,科学核验评估,督促被巡察单位重视巡察整改、抓实巡察整改,已发现对整改工作不重视、问题整改不积极不主动、没有整改到位等问题22个。
为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6个县制发了《巡察整改督办通知书》,督促相关县委约谈17个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并派员参加约谈;督促地县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分管领域、部门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压实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推动整改不留死角、问题清仓见底。截至目前,第十三、十四、十五轮巡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962个,整改完成率94.8%,正在整改53个。
“我们将在健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完善《和田地区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和田地委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制度》等三项机制,明确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实际成效等,做到责任清、任务明,联动贯通、共同发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规范开展。”和田地区纪委委员、地委巡察办主任李万军介绍,下一步将始终严守职责定位,紧紧围绕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推进“十四五”规划强化政治监督,在健全机制、压实责任、落实保障措施上下功夫,从严从实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和田地委巡察办 姚帮胜 | 责任编辑 梁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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