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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健全制度机制 擦亮派驻“探头”

发布时间:2023-04-09 16:06:09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今年以来,蚌埠市纪委监委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省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的若干规定》为重点,强化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责任,通过持续健全制度机制,着力加强和规范派驻机构工作,提升派驻监督质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围绕责任体系建制度。创新制定《关于构建促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运行、作用充分发挥的“五位一体”责任体系的暂行办法》,细化派驻机构5项直接责任,明确委机关副书记(副主任)、常委(委员)、有关职能部室及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对派驻机构履行职责分别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协管领导责任、业务指导责任和配合责任,着力构建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一体明责知责、一体履责尽责、一体追责问责的责任体系,推动各方责任贯通协同、一体履行。

  聚焦监督质效建清单。督促指导派驻机构建立“1+N”政治监督清单等“五清单”,强化“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印发《关于制定落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3年度“1+N”政治监督清单的通知》,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统一为派驻机构制定20项共性监督清单,指导派驻机构结合监督单位行业职能、系统特点特别是承担的省委、市委重点工作制定440项个性监督清单,已推动派驻机构围绕清单内容开展政治监督490次,发现问题线索4件。

  坚持问题导向建机制。聚焦“工作推进缓慢”问题,建立“一月一分析、一季一调度、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评测”的全流程调度推进机制,促进派驻机构高效履职尽责。聚焦“零办案”问题,坚持日常督办、重点督办和后进督办三管齐下,对派驻机构线索处置总体情况每月一汇总、每月一督办,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领导批示、巡视巡察移交重点线索处置情况实时跟踪、重点督办,对超过1个月未处置的问题线索和1年未办结案件发函督办或专题督办,推动提质提效。各派驻机构今年已处置问题线索43件,立案6件,同比分别增长13.2%、200%。

  “强化派驻监督是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持续擦亮派驻‘探头’,增强派驻监督的针对性、精准性,扎实推动监督全覆盖从有形向有效转变。”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加强对派驻机构履责结果的考核运用,严明奖惩、树立导向,倒逼派驻机构担当尽责、发挥作用。(蚌埠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110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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