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检察监督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第五次交流会。省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崔国红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邢益民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
要更加深入认识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在检察监督办案中坚守法治精神,传递司法温度,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要更加深入理解检察机关的人民属性。做好“为人民司法”这篇大文章,要深刻认识到司法为民是检察机关必须坚守的初心。检察工作效果好不好,决定着基层老百姓能不能通过检察工作感受党的关心和温暖,享受党的法治红利、政策红利,实现身边的公平正义。
要更加深入把握检察机关的司法属性。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准确把握新时代党对检察机关的新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聚焦问题,知难而进,努力实现新时代检察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会上,大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景杰、阳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喜平、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检察长孙向荣、清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袁俊生、朔州市朔城区检察院检察官闫美、五台县检察院检察官范虹丽、和顺县检察院检察官崔燕、阳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邵晨辉等8位同志交流了办案体会。
省院“四大活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内设机构及院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市级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sjxw/202304/t20230417_40961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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