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2023年第二季度工作推进会,回顾今年以来工作,部署推进刑执检察后续重点工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宁建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
紧扣评价指标新要求,促进数量+质量双提升
近日,最高检印发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深刻体现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和更好统筹数量+质量的监督理念。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人员要把正确理解、科学适用评价指标作为当前要务。
要同时兼顾数量质量,实现两者有机统一。
要准确把握监督目标,合理拓展监督视野。
要掌握好监督尺度,杜绝各类问题案件。
要正确把握高质效与考核评价的关系,革除层层摊派任务、一味迎合考评的指标管理弊端。通过定期研判、组织评查,加强常态化统计分析,增强对下指导的科学性、有效性,真正使各项数据走上健康、良性发展的轨道。
提高站位,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要全省联动、通力合作,一体推进。进一步完善侦查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盘活用好侦查资源,统筹办案力量,不断提升对职务犯罪线索的发现和分析研判能力,着力提升办案质量。
要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存在的职务犯罪案件打击力度,通过侦查办案彰显检察机关在国家反腐败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检察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落实“巡回+派驻”,实现两者强强联合
要坚持守正创新和目标导向,坚持与重大专项活动相结合,认真贯彻方案要求,以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助推我省巡回检察整体水平提升。
要持续夯实基础,为派驻检察增添活力,通过抢抓机遇、强基固本,持续推进派驻检察规范化,助力派驻检察更加充分履职,实现“派驻+巡回”相互融合、相互促进、1+1>2的履职效果。
提高认识做好专项,大力开展好数字检察
要以专项行动为抓手,走好“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路径。
要主动去“找”数据,增强监督的主动性。
要突破单一事项的局限性,化碎片为系统。
要克服监督形式化、浅表化,实现纠正类案问题、着眼系统治理的转变,从浅层次走向深层次。
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探索构建更多、更实用、更具有山西特色的数字监督模型。
会议采取视频方式召开至县级检察院,全省三级院分管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院领导、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全体人员参会。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sjxw/202304/t20230427_41159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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