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支付宝扫不了码,需要加好友才能转账,你把手机给我,我帮你操作。”如果有人这样跟你说,你会把手机给他吗?近日,由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盗窃案,经石鼓区人民法院判决,对被告人李某以盗窃罪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17000元的罚金。
被告人李某有意寻找年纪较大,对手机支付宝功能不熟悉的摩托车司机,乘车后使用支付宝转账,佯装手机扫码支付失败,要求受害人加自己支付宝好友后再付款,当司机不会操作时,嫌疑人便主动“帮助”操作,骗取添加受害人“亲情卡”,过后再利用“亲密付”功能盗刷受害人钱财。
经审理查明,自2022年6月至7月期间,李某作案4次,盗窃财物共计16009元。
什么是“亲情卡”?“亲情卡”的核心功能就是,自己为指定人的消费买单。当其在交易时选择由“亲情卡”进行支付,且支付金额在自己设置的额度之内,则系统将按照自己设置的支付顺序完成亲情号支付,无需支付密码,即由自己出资为用款人的交易进行付款。
此案中,李某就是将自己的账户设置为受害人的指定人,通过“亲情卡”的功能,在交易时用受害人支付,即由受害人出资为李某的交易进行付款。
检察官提醒:支付宝亲情卡等“亲密付”方式在预设额度内无须输入支付密码便能消费。如果遇到非本人意愿绑定“亲情卡”的情况,请立即在软件“设置”选项中取消免密支付协议。同时不要把手机随意交给陌生人设置操作,更不要轻易把手机、银行卡密码等告知他人,以免被人盗刷盗用,损失财产。建议商户把收款码打印随身携带,并设置收款到账提示音,可以有效避免遭遇违法犯罪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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