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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闻广播 | 福州鼓楼检察:“四下基层”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3-12-02 09:52:10 作者:佚名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前往社区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问询活动。根据某社区治安主任反映,在走访入户时,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时常不在,这一情况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陈某是开设赌场罪的社区矫正对象,鼓楼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日常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中,通过下基层开展问卷调查的登记情况发现,陈某表现评价分低于5分。

  

  于是检察官向社区主任了解情况:“社区主任作为社区矫正小组的成员,日常有走访社区矫正对象的职责,他们在跟社区矫正对象陈某联系或走访入户的过程中,时常存在联系不上、上门不在的情况。陈某这种日常表现是不理想的。”

  对此,检察官及时约谈陈某,告知其服从社区矫正管理的重要性。陈某对此表示将认真改正错误,遵守监管规定。

  

  社区矫正,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大部分人知道的是“监狱、看守所”服刑,但是说起“缓刑、假释”,大家应该并不陌生,社区矫正就是“缓刑、假释”的行刑方式。

  

  检察官所提到的“问卷调查”,正是鼓楼区检察院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制作的情况收集以进行质效研判的一份标准量化表。

  “问卷调查表,我们设计的初衷是9月份开始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主题教育活动,我们考虑如何把‘四下基层’的工作制度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充分融合起来,能够第一时间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表现情况,我们能够及时提出检察监督意见。”

  由鼓楼区检察院设计的社区矫正工作问卷调查表,每季度由社区填写上报。调查表满分为10分,对低于6分的社区矫正对象,检察官及时介入监督,化解治理难题。目前已收集问卷调查表70多张,开展专题现场办公7场,对评分较低的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口头纠正意见11人次。

  

  

  加强监督的同时不断丰富矫正教育形式,是鼓楼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又一抓手。在鼓楼区,一场场公益活动让邻里间充满幸福感。

  

  社区矫正对象林某每次都积极主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他说:“帮助别人,也是改造自己的很好方式。”

  鼓楼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介绍,检察官们在志愿服务计划中充分结合传统节庆,让社区矫正对象为社区的弱势群体开展“清洁家园”、“送货到家”、“交通疏导”等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使社区矫正对象在参与公益活动时,其矫正回归获得正向激励。

  检察官表示:“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一方面能够让社区矫正对象认识到,自己对这个社会还有价值还有贡献,也能够激励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另一方面,也是将《社区矫正法》里面的‘教育帮扶’这项工作更好地融合到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中去。”

  此外,充分利用社区党建资源,检察官与社区干部还采取实地观摩、交流分享等形式,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质效,自9月以来已组织相关主题活动9场,学习和受教育的社区矫正对象达120多人次。

  

  

  保障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领域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刑事执行司法活动公平公正。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将持续把主题教育实效转化为工作成效,以检察监督助力把社区矫正对象改造成守法公民,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福州鼓楼检察微信号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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