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反腐倡廉在线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务信息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尹晓明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1-05-08 13:27:09 作者:佚名   来源: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晋中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尹晓明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案,由晋中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对尹晓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sxdi.gov.cn/lzyw/2021050724202.html



上一篇:大同:有序推进干部交流 提升队伍生机活力

下一篇:检举控告有门道 解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二)

热门推荐

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