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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须臾不可放松

发布时间:2024-01-04 21:26:56 作者:佚名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见习记者 赵博闻

  

  元旦期间,湖北省秭归县纪委监委紧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深入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图为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三峡翻坝疏港铁路建设现场了解相关情况。郑玉涵 摄

  

  元旦期间,云南省文山市纪委监委深入施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图为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在新平街道某建筑工地了解相关情况。 王铭坚 摄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一头系着社会安定和睦,确保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特别是眼下,全社会尤需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

  “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安全生产中有一个著名的“海恩法则”,说的是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可能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也就是说,安全生产事故并非“意外事故”,也不是偶然或小概率事件,而是隐患和疏忽长期积累的结果。无数沉痛的教训表明,安全来自预防,事故源于麻痹。纵观过往发生的重大事故,有的涉事企业对生产线上的风险隐患麻痹大意、失察失管,更有的明知存在隐患却视若无睹,即便冒险也要继续生产,只要不出事,就心存侥幸、得过且过。只有树立“隐患即为事故”的理念,摒弃麻痹思想,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心态,深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才能有效堵住安全漏洞。

  过好安全生产这一关,首先需要抓好“责任关”。安全生产涉及部门多、责任链条长,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做到“万无一失”,就有可能导致“一失万无”。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单位肩负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把责任落实下去,尽最大努力防范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要严格安全考核,严打违法生产行为,尤其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力戒“宽松软虚”,拴紧加固责任链条。

  安全生产,责重山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以强有力的监督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要坚决纠治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对漠视人民生命、违纪违法者坚决惩处,形成有效震慑。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jishiping_0104/125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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