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景山区监委与区检察院会签《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共建“3+N”协作配合工作体系,为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有序开展、加强法法衔接,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3”是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三项协作配合机制。一是双向移送反馈机制,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通报并做好线索移送及办理结果反馈,形成打击职务犯罪“优势互补”。二是办案协作配合机制,必要时可商请对方提前介入,必要时可组成联合办案组共同办理案件,实现查办案件“联合作战”。三是信息共享联络机制,共同研究议定重大疑难问题,凝聚打击职务犯罪的“工作合力”。
为细化互涉案件协作配合,还明确了“N项”措施,特别是对需要向被调查人或犯罪嫌疑人了解情况、辨认的,应予以配合或协助;对案件确属对方管辖的,应做好留置与刑事强制措施的转换、衔接,配合做好相关材料的移送等。
创新协作配合工作体系是区监委与区检察院推动沟通协作制度化、具体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组织协调力度,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和资源,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共同推进职务犯罪案件的稳妥高效办理。(文/赵颖 责编/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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