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环节,必须持续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激发工作活力,提升监督效能。实践中,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纪委监委围绕健全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派驻监督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整合,持续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室组”联动,释放优势集成效应。“室组”联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查找案源和查办案件,洛江区纪委监委确定由2个纪检监察室牵头引领,将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2个监督协作片区,明确协作职能职责,最大限度激发“室组”联动效能。一方面,摆正“室”的职能定位,注重发挥“指挥棒”作用,利用监督执纪执法经验丰富、掌握相关信息及时全面、协调各方力量便利的特点,在线索研判、核查方向、纪法运用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有效化解派驻纪检监察组在专业能力上薄弱的问题。另一方面,发挥“组”的“探头”优势,通过近距离监督,了解驻在单位内部风险点,掌握被审查调查人的具体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开展谈话、调查取证等环节的工作情况,及时向联系纪检监察室请示报告,双方加强会商研判、合力攻坚,“室”全程跟进指导解决重点问题、完成重要事项,提升监督效能。
“组组”协同,构建横向协作机制。深化推行“组组”协同监督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内部力量和资源整合,按照“新老组长搭配、工作量大小互补”原则,将派驻纪检监察组两两结对,通过联合学习、联合监督、联合办案、联合调研的方式,补齐派驻机构人员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等短板。运用“集中学习+业务探讨”模式,搭建“组组”常态化交流学习和调研平台,广泛开展学习研讨,多角度解决单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调研业务单一性问题,全方位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组组”联合开展“多项一体”式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定期会商沟通,针对反映问题严重、情况相对复杂的问题线索,明确“组组”抽调精干人员共同组成审查调查组,集中力量处置攻坚。
机制引领,激活派驻监督动能。坚持以机制创新赋能派驻监督工作,强化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的贯通协同,不断释放派驻监督活力。量化派驻监督工作,实施“任务清单化、工作手册化、监督台账化”工作机制,明确监督内容、工作要求、完成时限,把派驻监督成果形成可视化的“成绩单”,定期开展工作评估“回头看”,通过看态度、看措施、看落实、看效果、看举一反三,着力破解派驻机构思路不开阔、查找问题不深不透等问题,进一步增强派驻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派驻监督创新意识,指导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领域的重点、特点以及工作要点、难点,在监督模式、协作配合、建章立制等方面探索“自选动作”,根据实际情况有的放矢,更好发挥“前哨”作用。(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蔡崇达)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02-04/2066092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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