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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铜官:出台实施意见 规范政商交往行为

发布时间:2021-05-11 22:50:10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近日,铜陵市铜官区出台《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列出政商交往的10项正面清单、8项负面清单和3项保障机制,厘清政商交往边界,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提供了坚强保障。

  主动服务企业,打破“玻璃门”。鼓励领导干部为企业重大业务洽谈、战略合作签约、项目开工投产等关键环节提供“站台”服务。开通服务企业“直通车”,畅通企业直接向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积极回应企业诉求,依法依规解决企业在项目落地、转型升级、人才资金等方面问题,帮助企业纾解发展的阻点难点。

  制定正负面清单,提供“明白卡”。明确积极推动政策落实、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履约践诺等10项正面清单,促进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与企业正常交往;列出严禁滥用监管职权、严禁违规收受财物、严禁谋取个人私利等8项负面清单,厘清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界限。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做到服务企业既“亲”又“清”,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共同营造风清气正、交往有道、和谐高效的氛围。

  筑牢纪律底线,擦亮“探照灯”。通过建立信息公开机制、信访举报机制、追责问责机制,加强对职能部门的监督,以高质量监督促高质量发展。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

  铜陵市铜官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要把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和执纪执法全过程、各方面,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鼓励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心贴心”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良好营商环境。(铜陵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93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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