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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浙边界温州宁德两地检察机关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4-02-19 23:52:58 作者:佚名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加强闽浙两地检察机关联动协作,12月14日,浙江温州和福建宁德两地检察机关在温州市检察院召开协作交流会并签订《关于深化司法协作服务浙闽边界协同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温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宁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良华出席签约仪式。两地部分基层院检察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温州、宁德相互毗邻、一衣带水,都有着深厚灿烂的人文底蕴和优美秀丽的自然风光,一直以来两地保持着密切的交流。为进一步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机遇,充分发挥温州作为长三角联动福建的重要节点枢纽作用以及宁德作为福建对接长三角的最前沿桥头堡优势,去年温州市政府、宁德市政府共同制发了浙闽边界协同发展行动方案,推动两市深入融合和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此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就是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深化司法协作,共同服务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协议包含十一个方面的内容,聚焦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务实高效,着力在全面推进温州、宁德两地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民生、深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特别是紧扣习近平总书记调研工作过的“足迹”“印迹”“心迹”,推动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共同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加快形成海洋检察工作合力,深化“四大检察”领域协作,共同提升数字检察工作能力和推动专业化人才培养。
协议明确,将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两地轮流承办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协作中遇到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深化协同配合。同时,完善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联合开展专项监督、专项行动,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治理和执法活动以及开展调研和编发参考案例等。并结合两地文化特色资源和法治宣传优势,合力搭建普法宣传平台、创作百姓喜闻乐见的普法产品、打造有影响力的检察文化宣传品牌,形成联动效应、共振效应。

  

温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柴峥涛表示,跨区域检察协作是扎根地方、服务区域发展战略的现实需求,是立足检察、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应有之义,是着眼未来、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前期,温州泰顺、苍南和宁德福鼎、寿宁等基层院已经探索开展区域协作。这次签约是两地相互交流良好传统的延续,更是全面深化协作的全新开始。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仪式为契机,携手共进、砥砺前行,在更高水平、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加强交流、增进友谊、深化合作。围绕合作框架协议内容,增强互学互鉴、互联互通,市院之间、各基层院之间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共同促进合作协议实质落地。聚焦打造跨省协作的标志性成果,充分发挥两地各自优势,整合资源、凝聚合力,全面释放两地协同推动发展的叠加倍增效应,共同打造跨区域检察协作、服务省界协同发展的丰硕成果。

  

  




宁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良华表示,建立沟通、交流共建机制对促进法治力量的融合与创新,为两地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两地检察机关坚持理念融合协作,夯实协作发展的根基,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践行正确司法理念,探索出更多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的实现途径;坚持资源共享,始终注重主责主业,持续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工作格局,合力提升检察质效,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坚持协作联动创新,共同开展业务竞赛、沙龙分享、同堂培训等活动,立足检察职能和地方特色,选准突破口,深入挖掘、培育特色和亮点,形成品牌效应,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温州检察、宁德检察微信号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5tXfQSRWKZkr4sFrdY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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