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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强化资金监管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4-02-21 10:59:41 作者:佚名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之前被冒领的工资卡已经归还,没想到问题解决得这么快。”近日,福建省福鼎市管阳镇纪委监察组在乾头村开展回访时收到村民的反馈,表示反映的问题已得到圆满解决。

此前,管阳镇纪委监察组在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过程中,收到群众反馈的关于村干部侵占村民工资卡的问题线索,镇纪委监察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此进行核查,发现该村干部存在套取公益性岗位村民工资用于个人生活使用的情况。最终,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时任村主任和村报账员受到政务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回。

宁德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管情况监督,按照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统筹部署、一体推进”的总体思路,由市纪委监委选定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管“总课题”,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级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分别设定监督“子课题”共13个。

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金监管情况监督是专项监督的重点。宁德市纪委监委按照“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分阶段推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将“乡村振兴林业产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切入点,深入县级林业部门和国有林场基层一线开展调研。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共组织召开及派员参加有关会议28场次,开展监督检查及督察督导15批次,推动林业部门建章立制5项。古田县纪委监委在开展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监管专项督导过程中,发现部分村级集体项目存在程序执行不规范、资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对全县10个试点村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全面清查,并向有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提醒提示函7份,推动建章立制6项。

宁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监督重点,紧盯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管过程中工作责任落实、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监管等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基层治理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柘荣县纪委监委紧盯农业产业强镇专项资金、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等薄弱环节,以精准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蕉城区纪委监委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情况等专项监督,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屏南县纪委监委把乡村振兴重点村项目建设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结合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通过集中驻点督查,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现乡村振兴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监管、重要环节等方面问题线索344条,已办结77条,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23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立案63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或提醒提示函25份,提出整改意见104条,已督促整改到位90条,推动建立或完善、修订制度59项。(宁德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02-08/1889969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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