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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案 | 潜入医院偷“救命钱” ,诉!

发布时间:2024-03-30 09:02:58 作者:佚名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 青浦检察

  

  

  医院本是救死扶伤的场所,有人却把它当做发家致富的“取款机”,将手伸向病人及家属的口袋,盗窃他人救命钱。2024年1月9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苑某某提起公诉。

  



  苑某某曾多次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2023年9月13日下午,他再次“手头拮据”,遂单独窜至上海市青浦区某医院寻找作案目标。见一女士正从病房内走出,病房大门敞开,里面只有一女子躺在内间病床上睡着了,他便偷偷溜进房内,“顺走”了被放置于病房外间的女式黑色手提包内的现金人民币1600元,然后匆匆逃离案发现场。

  

  一周后,苑某某心存侥幸,加上手头紧张,于是歹念又起。9月20日中午,苑某某再次单独窜至上海市某医院,在走廊四处张望后锁定某三人间病房,推门入室,发现靠近门口最外侧一病床无人,便假装成该病床患者的家属,慢慢悠悠走到旁边的床头柜旁边,在抽屉内窃得一黑色小挎包内的现金人民币5300元后扬长而去。

  两名被害人在回到病房后发现包内现金不翼而飞,后报警。警方通过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苑某某,并将其抓获。

  

  被抓获后,苑某某对盗窃行为一再狡辩。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通过监控进行人像对比,经专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后,证实苑某某人像与上述两起案件中监控人像为同一人,夯实证据链。结合证人证词及其他在案证据,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检察机关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医院人流量大、环境复杂

  就医患者及家属需提高防范意识

  务必保管好贵重物品

  谨防被“顺手牵羊”

  如遇被盗请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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