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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重治罪更重治理 | 伊春友好:这样办理环境资源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4-04-27 23:51:48 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伊春市友好区检察院对于近期办理的四起砍伐水曲柳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补植复绿+公开听证+不起诉+回头看”办案机制,实现惩治犯罪和保护环境同步推进。。

  

  2022年10月份,伊春市友好区四名犯罪嫌疑人,在未取得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先后非法砍伐天然生长的水曲柳幼树用于自家菜地做架条。

  友好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检察官对四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四名嫌疑人自愿做好补植复绿工作。

  在补种过程中,友好区检察院派员进行了现场监督,并邀请伊春森工友好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和伊春森工上甘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确保树木成活率。

  

  案件审查过程中,四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不大,并在检察机关引导下积极开展替代性生态修复。

  基于此,6月5日,检察机关拟就四名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组织召开听证会。

  在听证过程中,检察机关在详细阐述、分析案件基本情况、法律依据、拟不起诉理由等同时,就补植复绿质量合格情况,主动与林业主管部门沟通,听取林业部门专业意见。

  听证员们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情节展开全面客观的讨论。经评议,一致同意对四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保证听证公平公正。

  

  


原文链接:https://www.hljjcy.gov.cn/hljsrmjcy/C021/1668142134970077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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