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赌场、赌资和赌徒
微信上也能开赌场?
随着科技的发展
赌博形式早已从线下发展到线上
……
近日
武定县检察院对一起利用微信群
销售“字花”开设赌场案提起公诉
部分单位代表、人民监督员等
参加了旁听庭审
编辑
检察官提醒
互联网世界并非法外之地,微信“字花”看似猜谜,其实质就是赌博。切记,不要抱着网络虚拟无人知晓的侥幸心理,不能随意建群、加群组织非法活动,要自觉抵制并远离网络赌博,否则触犯法律之时追悔莫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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