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金昭,男,1955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籍贯河北安国,大专文化,原任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厅级),呼伦贝尔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无前科。
犯罪嫌疑人金昭涉嫌受贿一案,我院于2013年4月10日决定立案侦查,同年7月26日该案侦查终结。2013年12月12日,阿拉善盟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金昭受贿人民币2236223.05元、美元4万元。2014年4月10日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阿盟检察院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判处金昭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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