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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玉环:用好纪检监察建议 督促跟踪案发单位开展整改

发布时间:2021-06-01 05:39:37 作者:佚名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在查办李黑水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在财物监管制约、个人权力运行、干部廉政教育等方面存在问题……”近日,浙江省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黑水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公开庭审后,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发出了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

  玉环市纪委监委坚持查人、查事、查制度相结合,注重分析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跟踪案发单位问题整改,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从提升纪检监察建议规范化水平入手,玉环市纪委监委明确22类适用纪检监察建议的问题,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建议书内容、制发程序,实施专人审批并统一进行编号。

  “比如针对经信部门的区域品牌宣传和产业推介项目专项经费使用,我们在纪检监察建议书中详细列出‘病症表象’,从限期追回虚套截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监督管理、填补制度漏洞这四个方面提出整改建议,帮助被监督单位靶向施治。”玉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

  在开准药方的同时,更要发挥药效。玉环市纪委监委要求发文单位通过专项督查、不定期回头看、按比例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整改情况,综合评估整改效果。针对一些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发现问题较多或腐败易发多发的单位、系统,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建议整改的落脚点,注重完善内控机制,确保在解决一类问题的同时,制定完善一批制度。去年以来,先后督促农业、人社、经信等部门出台村级债务管理、劳动仲裁调解员行为规范、产业推介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16项制度,修订完善制度1900多项。(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djc/202105/t20210508_241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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