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护企工作站,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与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出台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异地协作办法》,就两地之间开展异地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工作明确了协作机制、具体流程以及相关要求,并就当前共同在办的一起企业合规案件召集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开展涉案企业合规计划评议会。
会议中,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白兰军介绍了涉案企业的相关情况。某印务有限公司系一家位于湖南省长沙县黄花工业园内的中型印刷企业,2023年10月,因印刷盗版教辅书籍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上述侵犯著作权案件时,经当事企业申请,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意,拟对某印务有限公司适用企业合规程序,视其合规考察结果再对案件进行处理。为更好地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引导与监督考察,并请求涉案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对此予以协作。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邓昂介绍,接到利辛县人民检察院的商请函后,考虑到保护中小企业稳定持续经营发展以及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后,同意对某印务有限公司协作开展企业合规考察,并通过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选任出3名法律、知识产权、新闻出版领域的专家对合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考察、评估。为进一步确保监督实效,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将邀请涉案企业所在的产业园区指派人员对涉案企业重点监督,同步考察。
紧接着,涉案企业代表宣读了《合规承诺书》,其合规整改负责人介绍《合规计划》后,3名合规考察专家分别对《合规计划》进行评议,从如何细化举措,落实印刷企业管理的“五项制度”上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作为全省首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试点,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就9起刑事案件适用企业合规改革,帮助近20家企业“活下去,留下来,发展好”,办案规模及效果在全省位居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