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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充电”促提升 助推云南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5-26 03:11:56 作者:佚名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5月13日至18日,云南省检察院举办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全省三级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150余人参加培训。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施建邦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他表示,作为专司民事检察监督的人员,肩负的责任很重,如何让民事领域的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社会对我们的工作寄予厚望,我们必须铸就检察担当铁的肩膀。针对民事检察“不专”“不会”的问题,民事检察人员要从业务培训中汲取能量,立足岗位履好职,投入到下半年的办案工作中,看看任务完成有没有跟上进度,质效短板有没有补起来,确保上半年民事检察工作不掉队,为全年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打好基础。

  

  此次培训突出民事检察业务属性,培训内容以“理论、业务、实践、技能”四个维度为基础,贴近实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着力提升民事检察人员能动履职能力,力争推动全省民事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理论学习——突出政治引领

  

  

  中央党校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挂职)王静以《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主题进行授课,以丰富的理论成果阐述新时代中国社会与法治社会建设,提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对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如何保障法治社会建设、聚焦维护公平正义和做实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个案件提供解决思路。

  

  云南出版集团党委副书记侯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主题进行授课,强调人民至上、自信自立、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胸怀天下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理论创造、实践探索、政治品格的集中体现,是我们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金钥匙”,为检察人员巩固精神之基、补充思想之钙。

  

  案例解读——提升办案素能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办公室主任滕艳军以《民法典实施与民事检察精准监督》为题进行授课,以在民法典颁布实施的背景下如何加强民事检察专业化建设、实现精准监督为切入点,用数据解读最高检工作要点、用案例解读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提升办案人员的民事检察线索发现能力、民事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能力,以及对于案例培育的能力。

  

  业务探析——强化办案能力

  

  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玄玮讲授《<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重点解读》,聚焦民事检察干警办案实践存在的问题,立足《监督规则》条文修改、制定背后的深意及适用范围,着力解决以往大家对条文理解不深不透、不会用的问题,着力提升民事检察办案规范化。

  

  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李震讲授《虚假诉讼案例分析》,从虚假诉讼理论基础、实践内容、办案技巧等方面入手,分析两高发布的典型案例,总结虚假诉讼案件办案技巧,并结合职业放贷人专项工作,直面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薄弱环节和短板,引导民事检察人员再学习、再思考,着力提升虚假诉讼办案能力。

  

  中国知网王露荧以《类案检索及研究指导》为题进行授课,着力提升民事检察人员利用各类数据平台、智能辅助系统开展类案检索、提升办案质效的能力。

  

  直面短板——增强民法思维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险峰教授讲授《民法与民法思维》,清华大学法学院汪洋教授讲授《合同纠纷案件自由裁量权的检察监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俊教授讲授《民事检察类案监督与监督能力的提升》等课程,以较强的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有效解答了民事检察人员工作中的疑惑,拓宽了工作思路,提升了办案技能。

  

  “这次培训内容丰富,有理论学习也有业务指导,我将紧密结合培训内容,将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工作实践中,做好本职工作。”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课程设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既开阔了眼界、又提高了实务能力,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有了新的想法和思路,将带着学习成果踔厉奋发,做强云南民事检察工作。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条线将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同时保持合理的监督规模;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下功夫提升精准监督能力;进一步做好“检护民生”专项工作,以抓好与工会“一函两书”协作配合机制建立、自身开展独具特色小专项工作、深化涉职业放贷人专项监督等方式突出亮点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405/t20240521_64746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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