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制约,郑州市二七区探索建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即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服务)采购工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授权班子其他成员具体分管,逐步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
“六个健全”规范权力配置
“根据工作实际,对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服务)采购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进行定期调整、轮换。”为从源头遏制腐败的滋生,二七区在推行过程中,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围绕健全细化分工负责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定期轮换制度、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制度等六个方面细化深化制度执行,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目前,“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已经在全区符合条件的近80个区直部门、18个镇(街道)全面推行,90%以上的单位形成了授权分工方案,70%以上的单位明确了分管副职的签批权限、50%以上的单位完善了有关配套落实制度。
“三个不准”划清行为红线
“一把手”出问题往往表现为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用钱“一支笔”、项目“一手抓”。在推进制度落实过程中,二七区紧盯“一把手”权力运行关键点,明确要求党政正职做到“三个不准”,即不准违规插手或干预拨款、贷款、借款等具体工作;不准违规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规插手或干预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物资(服务)采购等等,列出“一把手”权力运行的负面清单。目前,全区大部分单位都在逐步完善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不断健全财务工作等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各项工作办理权限、程序和要求,创新开展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工作。
多方联动提升落实质效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二七区把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等综合考核指标,也是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还作为区委巡察工作重要监督内容,对不落实制度要求的,取消评优资格、进行约谈直至追责问责;同时,督促区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责任,做好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培训教育,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贯通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制度落实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问责力度,对因主观原因不认真落实制度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以有力监督保障制度有效落实。”二七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李先铎 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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