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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工资条牵出一起职务侵占案

发布时间:2024-05-29 22:06:53 作者:佚名   来源: 江苏检察网

  

  “李欣(化名)在4年间非法侵占公司资金70余万元,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如何最低限度减少企业损失、通过执法办案保护企业,是我们在办案中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向记者介绍了其办理的一起某企业财务总监职务侵占案。

  2023年3月,沈阳市某企业调整机构设置,部分人员被裁撤,被裁撤人员刘阿姨拿到最后一个月工资时发现,在没有扣除五险一金的情况下,实发工资比应得工资少了400余元。她问了部门其他同事,发现还有另外三人与她的情况一样,每人都少了几百元,于是,他们决定到单位找领导把钱要回来。

  得知他们的来意后,企业负责人刘经理拿出当月工资表,工资表显示刘阿姨的工资是3500元,的确与实际到账工资不符。

  刘经理立即向企业北京总部发出申请,调取了沈阳分部报至北京总部的人员工资表,经对比发现,尽管两张表上的工资总额是一样的,但具体到每名员工的工资明细却不相同。于是,刘经理立刻报了警。

  2023年5月,该企业财务总监李欣主动投案,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4年间共克扣116名职工工资,总计72.6万元。

  “有一次,我在算工资时算错了几个人的,给人家多算了,当时图省事,我没有重新计算,只是把自己的工资调整了一下,保证工资总数没变,然后我就把工资表报给了北京总部,总部顺利给批了。”李欣交代,因为这次北京总部没有察觉异常,此后她便打起别人工资的主意,做一套工资表报给单位留存,将改动了数额的另一套工资表报给北京总部批款,用于发放工资。

  由于五险一金的扣除等原因,一直没有人发现应得工资出了问题。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帮助企业挽回损失,促成被克扣工资的补充发放,化解矛盾纠纷。截至2024年3月20日,全部赃款被追缴,被克扣的部分员工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位。

  2月20日,和平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李欣提起公诉。3月25日,李欣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7万元。

  案件虽已办结,但检察官并没有停下脚步。3月,检察官到该企业进行走访,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座谈,提出建议,督促企业整改、强化管理,堵塞漏洞。

  4月12日,该院开展“送法护企”活动,走访了辖区内多家企业,以该案为例警醒企业人员要洁身自好,守好底线。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5/t20240528_16280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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