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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强化闭环管理 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24-06-05 20:02:48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从检举举报平台来看,你们单位有一条信访举报件显示尚未开展实名反馈,请按照闭环管理相关要求,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办理结果。”宿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通过检举平台开展线上督导时,指出县区纪委监委存在的问题。

  为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宿州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检举控告闭环管理工作要求,充分运用检举举报平台,聚焦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置、反馈等环节,细化工作步骤,强化问题整改,明确时限要求,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把好信访举报“第一个关口”,坚持“专人负责,归口受理”原则,对本级自收、上级转办、下级报送和其他途径接收的信访举报件进行统一接收受理。明确专人专责,在录入信访件时做到精准研判问题性质、详细登记录入、及时分流转办,严防信访举报件“体外循环”。

  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分类整改,全面梳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检举控告闭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症结,做到逐件剖析、分类建立台账,实行包案到人、明确整改举措。信访室定期督促、动态销号,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坚持查改并举,“线上+线下”双向发力,常态化开展线上督查督办,依托平台全面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子平台签收补录、平台基层版签收处置信访举报及反馈情况,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一对一反馈、督促立行立改。定期赴县区和派驻(出)机构现场查看平台基层版使用情况,发现操作不当、要素填写缺失等闭环不完善的问题,现场督促指导完成整改。今年已发布通报4期,线上督办9次,实地督办3次。

  严格落实办理反馈制度,明确检举控告件反馈时限、内容、方式、程序,要求承办部门在办理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反馈信访室,其中立案件需反馈初核情况及立案情况,实名举报件需反馈实名举报回复情况,便于信访室依托平台对信访举报件的“后半篇文章”进行闭环管理。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我们将持续强化信访举报全流程闭环管理,持续以提升信访件办理质效和群众满意率为出发点,精准受理、规范办理、妥善处置、及时反馈,办好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xfjb/p/119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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