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埋下了借款纠纷的种子,分手后果然因此对簿公堂。因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男方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近日,在河南省义马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的引导下,一对昔日的恋人总算放下了芥蒂、达成了和解。
徐某与冯某曾是大学同窗,自2017年坠入爱河,情意绵绵时,双方资金往来频繁。2017年12月24日至2018年4月1日期间,冯某共向徐某借款3万余元,并出具借条。怎奈,爱情的小船在岁月长河中飘摇不定,两人最终分道扬镳,矛盾也接踵而至。
分手后,因迟迟要不回借给冯某的钱款,徐某向义马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冯某偿还其借款4万元整,庭审中变更诉求为偿还借款3万余元。法院判决支持了徐某的诉讼请求。冯某不服该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却遭驳回,无奈之下向义马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我没向她借那么多钱,我还给她转过钱呢!”面对承办检察官李国强,冯某亮出了新证据,表明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21日期间,双方在微信上有相互转钱的记录,冯某合计转给徐某4440.1元。
李国强认为,从法院一审到检察监督,两人的矛盾不断加深,而涉及的债务数额并不大,且双方感情基础还在,通过和解方式化解纠纷是更好的处理方式。在探明双方均有和解意愿后,李国强决定着手试试。
由于徐某怀孕身体不适,冯某在外地工作难以抽身回到义马,李国强只能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悉心交流,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并从法、理、情等多个角度入手,理性客观地为双方分析利弊,引导双方相互理解,消除对立情绪。
经过多轮沟通,今年6月14日,冯某和徐某终于达成和解。当日,冯某偿还徐某现金2万余元,双方约定自此再无任何纠葛。当天下午,冯某的委托代理人向义马市检察院提交了撤回监督申请书,法院也依据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执行结案。
至此,这起因恋爱期间金钱往来而引发的借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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