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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构建“共同体” 守好案件“质量关”

发布时间:2024-08-21 19:21:16 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审理组认为,受贿人主观故意还需进一步证明、谋利事项证据尚不充分……”日前,在日照市东港区纪委监委“案件查审联席会”现场,案件审理部门针对正在查办的案件,在证据补充、流程规范等方面对审查调查工作进行指导,切实守好办案“质量关”。

  为提升案件查办质效,该区纪委监委持续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建立日常评查、专项检查、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有效传导压力,将责任意识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各环节,全方位守护案件质量“生命线”。

  创新完善“查审联席会”制度,在案件推进过程中,不定期组织审理、审查调查组人员,对案件定性、证据取证、事实认定等方面进行多次研究论证,确保查清涉案人员职责权限,准确认定被审查调查人违纪违法事实。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视情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重大争议问题提前会商论证,为案件查办把好方向,切实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

  同时,不断强化过程管控,一起案件从查办到最终结案,至少要经历两次“体检”。纪检监察室骨干兼任“内审员”,负责对本室案件查办工作进行自查自检。案件移送审理后,审理室对案件进行全链条审核把关,确保案件经得起检验。

  除了日常“体检”,该区纪委监委还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案件进行“集中会诊”。今年以来,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近三年来办理的自办案件进行全面起底,对18件重点案件对照评查标准进行逐一评查,对镇(街)纪(工)委自办案件进行交叉评查。评查标准和尺度涵盖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审理等案件查办全过程,全方位扫描案件质量“病灶”,推动提升案件质效。

  为推动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责任共担机制落实,组织办案部门、审理室、案管室召开案件复盘分析会,对典型案件从程序手续、案件突破、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全过程梳理,当面“挑刺”,集体“阅卷”,以个案复盘带动类案总结,找出问题症结,推动规范办案流程,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在评查活动结束后,逐案形成评查报告,列明问题,督促各办案部门逐一对照整改。同时,编写《案件质量评查问题专题》审理提示、召开专题反馈会,对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中反馈和培训,确保案件承办部门整改时有的放矢,同时为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赋能,推动案件查办质量、干部业务能力实现双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工作做法,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切实守护案件质量‘生命线’。”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日照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dwjs/202312/t20231227_116904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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