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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六大监督”贯通 “十条红线”兜底 以巡察工作高质量推进企业发展高质量

发布时间:2024-08-21 21:32:35 作者:佚名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实践新时代国有企业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的方法路径,积极稳步推进巡察工作,共发现各类问题2160条,健全规章制度1286项,谈话提醒2867人次,党政纪处分212人次,组织处理190人,收缴违规资金3047万元,清理账款14.79亿元,为集团以党建高质量推动转型发展高质量、助力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机构设置情况

  集团党委于2018年6月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单独成立巡察办。2020年,按照省委巡视办要求,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亲自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使巡察工作直接上升为“一把手”工程。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先后3次组织内部公开招聘,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巡察队伍,巡察办现有专职巡察干部12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干部9名),并按照专业化配备、动态化管理的原则,一年一调整,组建了337名涵盖组织、宣传、纪检、财务、审计、企管、法务等专业的巡察“人才库”。

  二、巡察开展情况

  截止目前,集团党委已组织12轮巡察。其中,自2018年至2022年用10个轮次,对97家基层党委和二级子公司开展了巡察,实现了首个5年全覆盖。今年是集团党委第二个5年全覆盖的开局之年,已开展2轮。在具体实践中,逐步探索出契合集团实际的巡察工作模式。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制度建设水平。秉承边巡边建边完善原则,注重把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比如在第四轮巡察结束后,巡察办发现个别巡察组下发的立行立改事项存在层次不高、内容琐碎、难以解决甚至整改得过且过等情况,针对这个问题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工作的通知》,明确立行立改的原则和范围,规范办理程序,巡察组拟定立行立改事项及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均增加巡察办审核环节,有效提升了立行立改的精准性、严肃性,充分彰显巡中震慑。此外,还制定出台了问题底稿、日报周报、问题线索专报、协同会商、巡察组运行规则、加强指导督导等制度,在巡察实践中效果明显。二是坚持系统思维,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把牢联络员这根主线,由于巡察组均为每轮临时组建,组长(副组长)大多为机关部室或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编制不在巡察办,因此我们把联络员作为贯通巡察办和巡察组的关键,固定由巡察办专职干部担任巡察组联络员,并在《巡察组运行规则》中明确联络员在巡察办和组长的双重领导下,协助组长(副组长)做好信息上传下达、联络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健全抽调机制,专兼结合建队伍,每年年初按照基层党委推荐、巡察办审核的形式动态调整巡察“人才库”,结合巡察任务由联络员推荐“人才库”核心骨干入组,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基层党组织发函抽调,合理选配人员,切实以专职专责人员的确定性对冲兼职人员的不确定性。建立由职能部门政策专家组成的“智库”,巡前分专业对巡察干部进行政策辅导,巡中进行政策指导、应急支援,巡后根据巡察办需要参与协同会商。深化“巡察+党校”培训新模式,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亲自为巡察干部授课培训,总经理亲自参与巡察整改推进会,并通过邀请巡视巡察专家讲、职能部门专业讲、以老带新互动讲等形式,订单式“靶向”培训,促进巡察干部素质提升。三是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约束激励作用。集团党委把巡察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11名巡察干部得到提拔走上集团中层正(副)职领导岗位,29名巡察干部被基层单位提拔重用。巡察工作依靠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共同开展,通过制定巡后评估制度,推进激励约束机制常态化,2022年集团党委将巡察工作纳入“七一”评先范围,2023年按照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重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注重优秀巡察干部的培养和使用等标准增设评选“巡察工作先进单位”,已先后对109名“巡察工作先进个人”、10家“巡察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四是坚持守正创新,力求巡察高质高效。创新进驻方式,适当简化工作程序,在开展专项巡察时,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在被巡察单位设分会场同步动员,不再单独召开巡察组进驻动员会;创新工作步骤,前置巡察办审核程序,由巡察办对被巡察单位党委综合汇报材料进行提前把关,有效解决巡察组进驻后,提供材料质量不高甚至拖延应付的问题;创新报告形式,巡察情况报告更加突出政治性,不再局限固定模块,从业务问题切入,找准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职能责任的政治偏差、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呈现什么问题;创新沟通交流,把沟通环节融入巡察全过程,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可以对信息不对称或存疑的问题进行核实确认,要求启动协同会商程序,巡察办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标准及时核减,确保巡察发现的每一条问题客观精准,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三、特色实践情况

  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成果运用,围绕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构建了“六位一体”监督体系,出台了党建与经营工作十条红线,有效推动了监督、整改、治理良性循环。

  (一)强化顶层设计,织密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体系。一是集成“六位一体”大监督格局。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N”体系建设,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原则,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构建以党委巡察办、纪委、组织部、督查办、审计部、法律事务部组成的“六位一体”大监督格局,将各部门的监督及处理结果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最大程度实现了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基层单位之间的横向配合、纵向联动,有效形成了集团整体监督合力。二是架起巡察整改“高压线”。为确保巡察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集团结合实际,围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占职工利益、违规经营投资、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关联交易、超控员用工、违反招投标规定、重大风险等十个方面,出台了党建与经营工作“十条红线”,划定触碰“红线”追责标准,给予巡察整改工作强有力的“兜底”保障。从2023年开展的两轮巡察情况看,基层单位经过首轮巡察整改后,对照“十条红线”规避各类风险已基本成为工作自觉,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与前几轮相比,经营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整体下降达50%。

  (二)聚焦难点堵点,部门督办推动巡察整改精准发力。一是重点问题双移交。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招标采购、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问题,巡察办首先对照“十条红线”确定的边界向“六大监督”部门移交,调查属实后,再向集团党委组织部、纪委移交,启动追责问责程序。截止目前,集团“六位一体”大监督体系共协同办理巡察移交问题550条,其中:组织部门先后约谈61名被巡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令34名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书面检查;集团纪委给予22人次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二是跟踪问效双督办。巡察整改期间,涉及到六大监督体系和“十条红线”问题的查办部门均负有整改督办责任,业务上对被巡察单位“一对一”辅导,措施上逐条审核把关,进度上定期检查验收,有效保证了同类问题整改依据统一、整改标准统一、责任追究统一。巡察办通过共享部门的督办要情,及时梳理整改进度,分析责任落实,持续跟踪督办。比如,对于长期应收账款这一“老大难”问题,财务资产部作为领衔督办部门,在操作层面以催告函、询证函、律师函等形式进行清欠指导,被巡察单位成立专班分类催收,巡察办围绕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再督办,仅去年两轮巡察,27家单位就清理应收账款1.73亿元。

  (三)统筹协同联动,分类施策确保巡察整改标本兼治。一是共性问题联动整改。巡察办坚持对每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归纳分析,从体制机制、职能管理上找原因,并向“六位一体”大监督体系、“十条红线”牵头部门提出建议,解决了许多久拖未决的难题。比如,连续三轮巡察均发现的一些未进入集团准入名录的产品和服务,却在多家基层单位“违规”使用,如果推动整改“硬着陆”,这些产品和服务将被清理,有关人员还将被追责。问题移交至集团企改部门引起了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及时修订准入名录,调整产业协同产品(服务)公布周期,使一大批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有了“合规”的身份。二是政策性问题顶层设计。针对巡察发现的仅凭被巡察单位难以整改的差旅费、交通费、应收账款、废旧物资处置等政策性问题,集团根据“六位一体”大监督体系的反馈,先后修订完善差旅费管理、闲置及废旧资产处置等管理办法,加强源头治理。针对“混改企业发展不够均衡、管理不够规范、党的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先后召开座谈会、培训会、专题会研究改革举措,围绕关联交易、人才招聘、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相继出台了3个规范性制度文件,全面推动“混改”企业党建和经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其中一家“混改”企业的“四带四促”党建工作法,入选新时代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典型案例。

  (四)专项督查验收,用人民立场检验巡察整改成效。一是职工评判整改质效。集团党委始终把职工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整改成效的重要标尺,通过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座谈了解等形式开展满意度测评,纳入整改成效评估。其中:一家被巡察单位因被“钉子户”违建长期占据部分场院,致使内部停车场建设停滞不前,职工意见极大,该单位通过借力巡察整改,两个月就解决了这一难题;一些单位针对职工反映强烈的工资奖金分配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自查自纠,收获了广大职工的“点赞”;一些单位及时回应职工关切,开通通勤车、提高餐补、修建充电桩、落实带薪年休假等一大批民生实事落到了实处,使职工真切感受到发展的温度、幸福的质感、巡察的成效。二是整改后评估再震慑。巡察办扛稳整改督查责任,建立整改成效评估机制,每轮次集中整改结束后,联合“六位一体”监督部门成立督查组,对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落实、追责问责以及满意度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集团党委常委会汇报巡察整改情况的重要内容。督查组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全面评估整改成效;同时对照“十条红线”划定的“禁区”查找新问题。针对整改不彻底、虚假整改、触碰红线等情况,现场约谈党委主要负责人,再压责任,限期整改。比如,在对一家单位督查中,督查组指出1名中层干部超职级享受薪酬待遇的新问题,该单位立即整改,给予2名责任人记大过处分,并追回违规发放的薪酬。通过压实责任、严肃整改,越来越多的被巡察党组织能够落实“四个融入”要求,强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集团党委把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和推进内部巡察整改“同题共答”,以实施“四项工程”作为破题之举,以巡察监督贯通六大监督体系,以“十条红线”擦亮巡察利剑,聚力开展“四大攻坚”,继续在“豫字头”国企方阵中站排头、做表率,2023年前10个月,实现营收1393亿元、利润55.6亿元,多项指标位居全省14家竞争类企业首位,创出了集团历史同期最好水平,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与“两个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统一。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zxc/article0502d8736dcf4948894038fea3fe17d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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