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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更新POS机?7000余人上了当

发布时间:2024-08-28 09:09:37 作者:佚名   来源: 江苏检察网

  

  “我是银联客服中心的客服,现在可以免费更换低费率的新机,没有任何押金和手续费,新机激活后,老机押金退还,并送满200减100的加油卡。”在河南某写字楼内,自称是银联或POS机公司客服的说话声此起彼伏,十几个年轻人按照公司编好的话术向客户推销POS机,一年多时间,POS机激活费用270余万元全部流入了诈骗团伙的账户中。

  经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象山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童某等人利用POS机诈骗案落下帷幕。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后,近日,宁波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退还押金、低费率为诱饵推销POS机

  赵先生是象山县一家超市的老板。2023年2月,他接到一个电话:“现在免费更新低费率POS机,活动期间可以退还旧机押金,还有加油卡赠送,请问您需要吗?”赵先生回想起当初激活POS机时确实被扣了299元,一直没退回来。对方还说之前的退款渠道关闭了,现在免费发一台新的POS机,绑定银行卡使用一次便能退还被冻结的资金,送新机要支付快递费48元和激活费399元,但这两笔钱均会自动退回新机绑定的银行账户。听了对方介绍后,赵先生感觉这次活动很不错,于是添加对方的微信予以订购。

  不久,赵先生收到了POS机,支付了快递费和激活费。可对方只退回48元快递费,赵先生追问后得知,激活费要延时到账,且使用POS机半年、每个月刷满5万元才能退还。前后说法不一,加上新POS机没有达到对方推销时承诺的低费率,赵先生认为这是欺骗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可对方既不回复消息也不接电话。一气之下,赵先生报了警。

  利用信息差将激活费收入囊中

  2021年,童某在河南成立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徐某、沈某、杜某、常某等人,共同实施POS机诈骗。“我负责公司整体运营,徐某是公司财务、售后兼业务组长,沈某等三人都是业务组长,每组有十几个业务员。”童某交代,他做过多种正规品牌POS机的二级代理,之前以地推为主,后来知道电销来钱快,便动起了歪心思。

  童某事先准备好POS机推销及售后话术,并向业务员提供大量被害人信息。业务员冒充官方客服,通过拨号软件拨打电话进行推广,以免费赠送低费率POS机为噱头,用“退还旧POS机押金”“激活费用秒刷秒到账”等话术欺骗被害人,一步步诱导被害人支付激活费。若被害人问起激活费为何未退还,业务员则谎称延时到账或以半年后自动退还、刷够流水等理由搪塞。

  其实,所谓的激活费是POS机支付公司的系统接入费,只有绑定银行卡完成首刷,才能使用POS机。POS机支付公司要求代理商明确告知商户,收取接入费实行自愿原则,以签约服务费形式收取,不退还商户。而童某及其公司却利用这一信息差,向商户隐瞒激活POS机要扣费的实际情况,大力推销骗取激活费。商户的激活费转入POS机支付公司账户,该公司扣除8%手续费后,将剩余钱款转入童某公司账户。

  不少被害人因为激活费迟迟未返还,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但因金额小且POS机能正常使用,大多数人便没有报案。正因如此,童某在一年半内疯狂诈骗,涉案金额270余万元,被害人达7000余人。

  固定客观性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该案呈现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众多,公司内部分工明确,涉案金额小但笔数多等特点,且涉案人员参与诈骗的时间长短不一,这给证据的收集固定带来了很大挑战。2023年3月,象山县检察院受公安机关邀请依法提前介入该案。办案检察官重点从涉案人员入职时间、主观有无非法占有故意、微信账单电子数据固定等方面引导侦查取证。

  2023年6月至11月,公安机关将该批案件拆分成9个先后移送至象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主犯童某等3人涉嫌诈骗案时,检察机关制发退回补充侦查提纲,督促公安机关核实涉案POS机实际激活与先行垫付数量、POS机退款数量,明确全案以及各业务组长、业务员的诈骗金额等。

  从2024年1月起,象山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先后将童某、徐某等41名犯罪嫌疑人陆续起诉至法院。1月至5月,法院陆续作出一审判决,上述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3000元至20万元。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8/t20240827_16546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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