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整治形式主义的坚定决心,也饱含着对基层干部的人文关怀和殷切希望。各级党委政府要持之以恒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将《若干规定》化作为基层减负提质增效的“春泥”,呵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之花,推动广大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到抓落实、促发展上。
深耕“减负不减学”的活力土壤,提高基层干部从“被动灌输”转为“主动汲取”的积极性。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认识到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锚定精准的实干方向,用党的创新理论修正思想上的偏差、强化为基层减负的“应减之负”和“应尽之责”。要持续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把工作态度正起来、把政治责任强起来,从思想源头上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在任何时候都要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以实干为基、用实绩说话,坚决摒弃急功近利、忽视长远的“泡沫政绩”,只唯上、不唯实的“注意力政绩”,重包装、轻实际的“材料政绩”,以务实之风,实事求是、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
修复“减负不减责”的膂力土壤,培育基层干部从“被动履责”转为“主动尽责”的自觉性。《若干规定》以为基层减负为落脚点,回应基层干部群众关切与期盼,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推动基层减负工作在制度轨道上规范化运行。当前,权责不清、边界不明是导致基层负担重,出现“小马拉大车”窘境的重要原因。减负只是手段,增效才是最终目的。减负不是减担当、减责任、减标准,而是让基层干部能够心无旁骛地“轻装上阵”,更好地抓住工作核心、抓准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为基层减负首先就是要明确权责,把“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弄清楚,进一步理顺权责,让其权力与作为、责任与资源相匹配,以防出现“悬浮式”“打折式”“烂尾式”落实工作问题。要制定赋权清单,推动更多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向基层一线倾斜,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放到基层,让基层干部真正“有责有权”。要完善责任清单,厘清职责边界,明确主体责任、配合责任,在对基层现有权责事项进行梳理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应当履行的职责事项,遏制“层层甩锅”,让基层干部明明白白履职,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着力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
厚植“减负不减质”的动力土壤,激发基层干部从“按部就班”转变为“开拓进取”的创造性。面对当前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若干规定》为基层减负和赋能作出制度性安排,有利于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提供重要保证。面对基层“空耗精力的会多文多、名目繁杂的督查检查考核多、流于表面的痕迹管理多”的问题,不仅要用正确政绩观“减真负、真减负”,通过为基层“思想松绑”,避免出现“只改面子不改里子”的虚浮性工作,鼓励思维创新和行为创新,让基层干部树立“敢闯敢拼”的工作作风;也要“防顽疾、去形式”,避免出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模糊性工作,通过常态与长效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工作“精准度”,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大数据作用,利用数字化赋能,积极探索基层智慧治理,合理压减整合政务信息化平台,打破数据壁垒,提升“数据连通性”“信息共享性”,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逐步实现基层服务科学化、规范化、便民化。在“轻车减负”“壮马赋能”后,让马儿真正“跑起来”,实现基层减负和开拓进取的“双向奔赴”,才能让减负的成果真正惠及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
刘宝琛(镇雄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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