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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青两省三地检察院互学互鉴 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2024-09-28 22:43:51 作者:佚名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9月23日下午,甘肃省积石山县,青海省民和县、循化县检察院在民和县检察院召开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落实会,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如何进一步补充完善协作配合机制进行讨论,并达成新的共识。

  积石山县与青海省民和县、循化县接壤,为增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整体合力,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2023年9月,积石山县检察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与民和县、循化县检察院会签协作配合机制,建立环境修复联动、双边或多边研讨协商等机制,积极探索辖区内草原、湿地、河流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措施,共同化解生态安全保障中区域分割与流域整体性、部门分治与生态系统性之间的矛盾,共同应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问题,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该机制签订以来,三地检察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案源移送、联合排查等形式加强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力度,加强与流域内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同防同治新局面,一年来,共办理涉及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0件,涉及非法取水用水、人居环境、侵占黄河河道、固体废弃物污染、水污染等案件类型,其中,积石山县检察院办理的“公益渠”案入选甘肃省水利厅发布的《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选编》省级十大典型案例,有效维护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据了解,三地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加大办案经验分享、交流互动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工作视野、创新工作方法,协同推进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工作,办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为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3/352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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