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要强化工作责任,紧盯村级工程建设项目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梳理,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推动严格落实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做好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验收等工作,确保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廉洁高效。”近日,郎溪县纪委监委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该县姚村镇政府下发监察建议书,逐一列举该镇在村级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
收到监察建议书之后,姚村镇政府迅速启动整改,在全镇开展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村级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及时消除村级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管理风险。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把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精准规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切实发挥提醒纠偏、源头治理作用,持续放大监督效能。2024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督促解决问题20余个。
为提高纪检监察建议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县纪委监委注重把好制发“关口”,并建立纪检监察建议“发现问题、提出建议、限期整改、回访监督”工作闭环,将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督促严格按照“处方”精准“用药”,层层拧紧责任链条,督促真改实改。
此外,为杜绝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县纪委监委坚持“谁制发、谁督办”原则,严格落实跟踪督办回访机制,对纪检监察建议实行台账管理,要求跟踪监督、定期对账,通过专项检查、听取汇报、走访谈话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提醒督办,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深化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履行监督专责、深化以案促改的重要抓手,以纪检监察建议‘小切口’推动做好标本兼治‘大文章’,实现发出一份建议书、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目标。”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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