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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纪时评: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出现偏差

发布时间:2024-10-16 20:03:00 作者:佚名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正确的政绩观深深根植于党的初心使命、性质宗旨,生动体现在党的一切奋斗、全部实践之中。政绩观不是个人小问题,不仅关系到党和人民的事业,而且关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专门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作出了部署。这是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出现偏差采取的重大举措,必将极大地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担当作为、真抓实干。

  从这些年来看,政绩观出现偏差的表现是多方面的。有的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热衷于搞“短、平、快”的政绩;有的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工作不注重“做事”而注重“作秀”,不是真正“造福一方”,而是为“造势一时”,使“一时的政绩”成为“长期的包袱”;有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蒙蔽群众,欺骗上级;有的不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不顾客观条件,搞不切实际的高指标,搞违背科学的瞎指挥,造成严重失误和浪费;有的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至上,漠视人民利益,不顾大局利益,对上级决策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对自己有利的就雷厉风行,对自己不利的就束之高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除以上表现之外,政绩观出现偏差还反映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有的只重“唱功”,不做“实功”,热衷于报刊上有名、广播里有声、电视上有影;有的作风飘浮,抓工作满足于一般号召,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调研蜻蜓点水,不深、不实、不细,没有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没有用力找准问题,没有真正把解决问题之策研究透彻;有的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漠,生活在群众中间却严重脱离群众,甚至对群众的安危冷暖麻木不仁;有的不是把职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岗位,贪图安逸,追求享乐。

  当然,以上这些表现只是发生在极少数党员、干部身上。总体上看,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自觉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成绩是显著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一些地方脱离实际、不计成本、盲目举债搞建设;有的整大场面、铺大摊子,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有的统计造假,虚报浮夸,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责任心缺失的表现,还是政绩观出现了偏差。政绩观出现偏差,既有其深刻而复杂的社会、思想和体制根源,也有个人私心杂念作祟,要害是为己不为民、为私不为公,本质是想通过片面的政绩、虚假的政绩为个人捞取好处,其危害性绝对不可低估,必须坚决有效防范和纠治。

  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政绩观出现偏差,不能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问题还是出在没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忘记初心使命,宗旨意识淡化,没有真正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政绩观出现偏差,贻害的是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影响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绝对不是小问题,必须通过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来加以解决。

  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心中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涵养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践行宗旨、摆正初心、校准使命,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都要把群众满不满意、支不支持作为检验标准,心底无私天地宽,真正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这个根本问题,在践行为民宗旨中树立正确政绩观,自觉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要重视谋划,更要抓好落实。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忌搞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抓好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的落实,既给广大党员、干部建功立业提供了广阔舞台,也对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更要靠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出现偏差工作机制来保障。

  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有能力水平的原因,但更大程度上是政绩观出现偏差。要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帮助干部增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本领、服务群众的本领、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在提高抓好改革落实能力的同时,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摒弃私心杂念,领会正确政绩观的内涵,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标准,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要强化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改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克服浮躁心态,压制住“政绩冲动”,既不消极怠政,也不盲目蛮干。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确处理好潜绩与显绩的关系,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纪轩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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