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先生,您好!我是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您之前反映的问题我们目前正在办理,现就有关情况向您再作进一步了解。”“好的,我非常乐意配合,希望对你们的调查有所帮助!”这是近期绩溪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举报件过程中,与实名举报人见面沟通的一幕。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探索推行信访举报件办理“三次见面”工作法,注重强化办理过程反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有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据悉,针对实名检举控告件,县纪委监委承办部门在办理前与举报人见面或电话沟通,充分了解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和信访意图,全面掌握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的具体要点。同时,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关注举报人的思想动向,精准掌握其反映问题的详细内容,听取举报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查措施,提高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质效。待信访举报件办结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并听取其本人意见,提高举报人对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从而有效降低重信重访发生率。
对于群众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将逐一核实信息,并建立实名举报台账,详实记录反映问题、处置方式、办理状态和是否满意等情况,做到全程留痕、去向明确。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已受理实名检举控告8件,办结反馈率达100%,重复举报率较去年同期下降81.8%。
此外,为了不让群众误认为匿名举报“石沉大海”,县纪委监委还根据匿名检举控告件办理结果公开反馈有关规定,在不涉及个人隐私的情况下,由承办单位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会议等形式公开核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消除疑虑、解开“心结”。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已进行匿名信访举报件公开反馈3次。
“接下来,我们将切实发挥信访举报监督‘前哨’作用,同步做好释纪释法工作,有力提升信访举报件反馈工作质效,用心用情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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