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以问题线索为桥梁纽带,围绕发现、突破和移交问题线索深化巡纪联动,着力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和成案率。
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巡察任务合理配置巡察人员,确保每个巡察组有1至2名纪检监察干部。对从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抽调的干部,原则上参加对口联系单位(部门)的巡察。每轮巡前培训中,针对巡察对象和领域,邀请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授课,着重介绍巡察对象、领域的廉政风险点和注意事项、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巡察进驻前,巡察办协调县纪委监委召开“面对面”情况通报会,向巡察组通报有关“活情况”,如信访举报、政治生态、领导干部已办结问题线索等有关情况,提醒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巡察期间,建立“纪+巡”顾问制度,巡察组巡察相关单位时,在发现、印证线索方面可随时向该单位对口的纪检监察室咨询,获取纪检监察机关的专业支持。深度融合巡察和治理,结合纪委监委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步开展专项巡察。专项巡察组与专项治理工作组深度融合、优势互补、成果共享,提高巡察质效。已先后开展了涉粮领域专项巡察监督检查、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和专项治理,共发现突出问题56个,移交问题线索10件。
巡察办及时初审各巡察组的巡察报告和问题线索情况报告,对问题线索再研判,将一些定性不准、可查性不强、没有移交价值的线索进行过滤筛查。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室组办”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对拟提交上会的问题线索进行会商研判,将“五个是否”作为研判重点,即是否为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对象、是否违反党的六大纪律、违纪事实是否清楚、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资料是否充分等,守牢移交问题线索质量关。(赵宇航)
上一篇:象山:铁纪监督筑牢粮食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