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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系列措施取得积极成效

发布时间:2024-11-15 09:08:52 作者:佚名   来源: 江苏检察网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为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在充分听取企业及基层税务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细化操作办法,加强宣传辅导,及时回应诉求,推动跨区迁移便利政策措施快速平稳落地实施。自2024年9月1日政策执行以来至10月31日,全国范围内共有4610户纳税人进行跨省迁移,同比增长30.04%,涉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长压缩5-10天,符合条件的企业当天即可顺利迁出。

  跨部门数据互联 实现企业迁出前“未办先知”

  企业流动性是市场活力的重要指标。按照规定,纳税人办理跨区迁移时需“先注销、后迁移”,即需要先在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走完清算申报、发票缴销、注销税控设备等流程后才能办理迁移。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各地税务部门将服务关口前移,提高宣传辅导的主动性,提前解答纳税人迁移前面临的“去哪办”“怎么办”等疑问,实现企业迁出前“未办先知”。

  “我们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跨区住所变更登记后,电子税务局很快就给我们推送了跨区迁移事项的办理指引,需要的资料我们可以提前进行线上提交。事未办、人先知,这样的提示辅导让我们很安心。”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邓女士介绍,该公司近日计划从深圳市福田区迁移至佛山市顺德区,通过电子税务局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推送的跨区域迁移涉税事项办理指引,根据指引邓女士对于企业迁出前的诸多疑问也迎刃而解。

  邓女士的安心体验得益于税务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跨部门信息共享,深圳市税务局根据共享信息精准筛选企业名单,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发送政策辅导信息,并主动提醒纳税人办理未办结涉税事项,以数赋能实现“政策找人”。

  据了解,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筹指导下,各地税务部门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通过跨部门信息联动、前端辅导和事前提醒,让纳税人迁出前“心中有数”。

  “还正疑惑迁出前需要办理哪些涉税事项,税务部门便精准推送了提醒信息,在跨省迁移涉税事项报告模块中为企业进行迁移前校验,辅导完成未办结事项申报,并告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未办结事项可后续在迁入地办理。”在开封市税务部门远程辅导下,原位于开封市的陕西千博煤矿机械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程玉建在电子税务局上填报了《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表》,“通过事前辅导提醒,迁出前的诸多头绪都心中有数了。”程玉建说。

  据介绍,在事前提醒环节,国家税务总局设计了“事前提示提醒及自助预检”“未办结事项内控监督”等优化场景。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新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进行预检,一次性获知是否存在税务迁移未结事项,便于迁移前自主办结。同时,税务部门还专门设置监测指标,督促税务人员限时办理未结工作事项。

  在河北,坤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公司于今年9月5日申请从河北涿州迁移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申请迁移前,该公司使用电子税务局税务迁移预检功能进行扫描,发现存在2024年8月属期未按规定进行个税代扣代缴申报等事项。该纳税人随即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在税务干部“一对一”的辅导下自行完成了更正申报,随后顺利办完了迁移手续。

  跨事项一站办理 实现企业迁出时“繁事化简”

  发票额度能否可以承继、往期申报数据如何查询等,是迁移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聚焦事、票、税、案四个主要维度,国家税务总局设计了“未结事项自动办理”“数电票纳税人无感迁移”等优化场景,实现事中办理的提速增效。

  聚焦于“事”,纳税人申请迁移时若存在前期申请未办结的涉税事项,可以自行选择是否继续办理,若选择不再办理则由税务机关终止该涉税事项,若选择继续办理则由税务机关按规定限时办结。对税务机关依职权发起的涉税事项,则由税务机关按规定限时办结。

  聚焦于“票”,使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纳税人进行迁移时,电票平台可自动将其当月月初发票额度和当前剩余发票额度平移至迁入地,纳税人无需在迁入地重复申请发票额度。企业在迁出地准备抵扣但尚未抵扣的发票,同样可以在迁入地继续抵扣。

  聚焦于“税”,对于汇算清缴期外迁的纳税人,在迁入地办理迁移年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产生的退(补)税可直接在迁入地办理入库,不需要再返回迁出地办理。此外,纳税人可在迁入地按规定申请迁移年度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不用在迁出地、迁入地分别申请。

  聚焦于“案”,改变以往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一律不得迁移的做法,区分风险等级、违法情节和纳税人自身特点,按照风险程度分类处理。比如对纳税信用良好、风险任务等级较低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可即时为企业办理迁移,将风险任务推送至迁入地税务部门继续处理。

  在上述一系列措施的协同发力下,不少办理完税务迁移手续的企业表示,迁移很“无感”,服务很“有感”。

  “发票额度对于我们这样一家成长型的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当时很担心因为从上海搬迁到宁波,导致发票额度要重新申请,从而影响之后几个月的销售。”宁波生椰出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先生表示这个问题让他很困扰。

  宁波市奉化区税务部门告知孙先生,不单是发票额度,纳税信用级别、预缴税款、所得税亏损弥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等权益和资质都可以延续。

  “每个月几十万的发票额度得以保留,不用从头再来,这样我们心里更有底。”孙先生介绍,该公司在9月份完成了整体迁移,实现了平稳过渡。

  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各地在迁移事项办理过程中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在“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间”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纳税人办税体验。在浙江,税务部门联合市监、人社等六部门共同出台浙江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方案,以企业视角为切入点,通过业务办理全流程的环节再造、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破除迁移阻碍,打造“一次采集、一网申报、并联审批”集成办理模式,实现迁移登记“一口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齐”。

  “少跑路、更便捷!”这是不少纳税人缴费人近来对跨区域迁移税费服务的直观感受。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异地办”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推动建立跨区域通办服务机制,各地税务局成立征纳互动服务中心,实现涵盖跨区迁移在内涉税(费)事项线上线下跨区域通办,帮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通过线上征纳互动平台实现“办问协同、办审一体、一站办结”。

  跨区域跟踪服务 实现企业迁出后“无缝衔接”

  对于迁移企业来说,最烦心的是办理事项“回头跑”的问题。为此,迁入地税务机关推出了“无缝衔接”迁入服务,避免迁入企业跑“回头路”。

  “今年我们公司从曲靖市罗平县迁移到德宏州梁河县,两地相隔800多公里,本来还担心迁入后未办结事项还要回头再办,没想到在迁入地就全办完了,真的省心省力。”云南野森珍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杨春艳在迁入新址后发出这样的感慨。

  除了“少跑路”,迁入新址后企业涉税权益和资质延续是否顺畅,对于迁入地税费政策适用是否有“水土不服”的困扰,迁移后企业容缺事项后续办理如何?也是迁移企业和税务部门较为关注的问题,各地税务部门优化事后跟踪服务,帮助企业实现“无感迁移”。

  “我们公司刚从浙江遂昌搬到江西,正好碰上征期,部分税种没来得及申报,江西税务部门及时提醒并指导我对未完成申报的税种进行了申报。”江西省信昇竹科技有限公司办税人员雷永萍为税务部门点赞。

  不止是雷永萍,海南华创检测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金鑫也很有感触。“出于业务需要,我们公司从湖南长沙搬迁到了海南东方,我们刚办完迁移业务,就接到了海南税务部门的涉税事项辅导电话,详细告知相关优惠政策,感觉‘水土不服’的问题一下子好了大半。”

  让守法企业享受便利,让不法分子寸步难行。现实中,少数不法企业妄图钻便利迁移的空子,在异地“另起炉灶”,逃避税收违法责任追究,危害经济社会秩序。为了防止这些不法分子利用迁移“洗白”,税务部门依托电子税务局开展风险扫描,对于迁移纳税人一并扫描其迁移前、迁移后的涉税信息,对涉税风险疑点依法进行核查,对涉税违法行为严肃进行查处,更好畅通正常注销之门,更好防范恶意迁移漏洞,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做优前置化提醒,做细场景化设置,做强智能化防控,做精流程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流通的便利性,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11/t20241113_16759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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