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反腐倡廉在线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反腐资讯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樊某批准逮捕

发布时间:2024-11-17 02:46:53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11月16日,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珠海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珠海“1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zhyw/content/post_20277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珠海驾车冲撞行人案件的重要指示精神 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案件处置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下一篇:坚定信心,凝心聚力推进改革

热门推荐

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