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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靶向监督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发布时间:2024-11-17 03:50:59 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我们村里的竹笋基地好久没人管护,现在都闲置了。”前不久,柳州市融安县大将镇纪委干部对板茂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检查时,村里的群众反映竹笋基地长期闲置,造成资源浪费问题。

  

  大将镇纪委立即开展实地核查,查明问题属实后,对该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该镇政府牵头组织基地招租事宜,对外发布加盟公告,目前板茂村竹笋基地已重新出租,增加集体收入2万余元,村集体资源再次运转起来。

  

  农村集体“三资”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物质基础。今年以来,融安县纪委监委紧盯重点人、重点事,深化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融安县纪委监委整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以及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部门力量,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全县12个乡镇开展监督检查。督查组采取谈话了解、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重点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滥用职权、监管不力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大起底、大排查。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制度不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未按规定进行交易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的集体资产进行比对审核,及时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台账,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规范融安县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

  

  该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韦某某履职不力,导致10个村集体经济项目破产、泗顶镇儒南村某屯屯长莫某某挪用集体资金用于个人开支等违纪违法问题,有效筑牢农村集体“三资”安全防线。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腐败和作风问题7个,批评教育和处理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9个。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将农村集体“三资”纳入县级“一季一主题”、村务监督“一月一主题”重要监督内容,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阳光卫士”等监督力量,上下联动对各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公示等情况开展精准靶向监督。目前,发现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不规范、合同条款责任不明确导致资金损失等问题19个。(融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周俊林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1114/gxjjw6735b357-1945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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