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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丁顺生现场调度鄱阳湖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案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17 06:59:00 作者:佚名   来源: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11月12日,鄱阳湖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案现场调度会在都昌县召开。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峰主持会议。

  丁顺生指出,鄱阳湖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案是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首次一体化办理的跨流域生态治理案件,涉及的部门多、领域广、原因复杂,办理难度大。市县两级检察院专案分组认真落实省检察院部署要求,针对湿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发力监督,形成上下一体、同题共答的办案格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丁顺生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以办成高质效案件、办成人民群众认可的有影响力案件为目标,迎难而上,接续攻坚,助力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站位全局,深刻认识鄱阳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办好专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认识办好专案是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部署的有力抓手;是公益诉讼检察办理高质效案件的具体实践。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攻坚影响鄱阳湖湿地生态的重点问题,切实提升流域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准确把握流域与区域关系、五大重点办案领域关系以及个案办理与类案监督关系,着力破解办案力度不够、办案重点不聚焦、办案质效不突显等问题。

  三是坚持依法履职,努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推进江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更加注重精准规范办案,完善并落实好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持续擦亮工作品牌。

  会议通报了鄱阳湖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案阶段性进展情况。南昌、九江、上饶3个市检察院汇报专案推进情况,都昌、共青城、余干、鄱阳、新建、武宁、吉安县等7个基层检察院交流了办案经验。省、市、县三级院专案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期间,省检察院专案组实地调研鄱阳湖湿地保护工作情况。九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严盛平参加调研。

  

  

  


原文链接:http://www.jx.jcy.gov.cn/gjdt/202411/t20241113_67214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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