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青海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检、省委关于检察队伍建设部署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队伍建设工作。省委副书记刘奇凡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志忠、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尚成财、省人大监司委副主任委员燕永翔、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邓生鹏出席会议。
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总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若干措施,深入贯彻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专业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自觉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推进青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会议围绕提高全省检察队伍建设水平,推进青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出五个方面工作任务。
一是坚持以深化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筑牢检察队伍“对党忠诚”的信念根基。要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管好守住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阵地,在党的领导下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实。
二是坚持以配优建强领导班子为重点,培育带领检察队伍行稳致远的“领头雁”。要认真履行干部协管职能,选优配强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持续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要注重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建立健全年轻干部日常发现、跟踪培养、适时使用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检察事业后继有人。
三是坚持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干警法律监督履职能力。要强化业务素能建设,持续举办好“青检讲堂”,更加注重实战实训、岗位练兵,完善办案能手、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持续提升检察队伍“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不断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全方位做好人才的选育管用工作,推动人才结构、体系、层次与检察工作现代化相适配。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检察人员依法履职保护工作,让广大检察干警安心履职办案、干事创业。大力宣传表彰时代特色鲜明的青海检察英模和身边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见贤思齐、奋发有为。
四是坚持以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为切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要认真落实中央、最高检和省委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纠治工作中层层加码、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真正为基层减负松绑。持续深化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促改,深入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毫不放松狠抓“马虎症”“拖延症”专项整治。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抓好各项廉政制度纪律执行,紧盯检察办案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零容忍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司法腐败行为,切实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五是坚持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着力点,不断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根基。要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堡垒。要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力量资源向基层倾斜,完善“蹲点+巡回”带案指导制度,落实好带案带事带问题下沉调研指导机制,大力推进“一院一品、一院多品”创建活动,激发基层内生发展动力。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队伍建设目标任务,求真务实、担当实干、落细落实,确保检察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要落实领导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要扛起检察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和部门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专责监督、政工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内设机构齐抓共管、检察干警人人参与的检察队伍建设新格局。要健全落实队伍建设指导工作责任,加强与地方党委及组织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调,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队伍建设的指导。要抓好政工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建设,政工干部要带头严于律己、身先示范,认真践行“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坚守公道、正派的“生命线”,做良好政治生态的示范者、营造者、维护者。
会议通报表扬了近年来全省检察系统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第四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颁发了证书。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黄南州检察院作了交流发言,其他市州检察院围绕主题作了书面交流。省检察院班子成员,各市州检察院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基层检察院检察长;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省检察院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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