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镇承办的1件检举控告件即将超期,请加快办理进度,办结后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这是定远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督促提醒承办单位的一幕。
近年来,定远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办理质效、重复举报治理、深化‘两书’制度”,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问题,多措并举、靶向发力,助力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
围绕什么是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以及收到信访举报件时办理、办结的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方面,定远县纪委监委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制定并印发《定远县纪委监委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应知应会汇编》,全面、系统地规范了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程序。
初信初访化解是遏增减存的关键,是信访稳定的前提和基础,定远县纪委监委始终努力做到让群众首访即办成。压紧压实初次检举控告首办责任,建立未办结检举控告件督办台帐,详细录入承办部门、转办日期、处置时间、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信息,实行动态销号管理。每月定期与承办部门对帐,按照检举控告件办理期限,采取电话(当面)提醒、制发提示单等形式全程跟踪督办,提升办件效率。依托检举举报平台,对转(移)送信访件的“签收、办理、处置反馈”等闭环管理情况每月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开展电话(当面)督促提醒20余次,制发提示单5份,线上监督检查11次。
同时,成立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重复举报治理工作专班,分析研判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重复举报情况,对梳理出的13件重复举报,按照一般、典型件分类纳入专项治理台账,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匿名举报公开反馈等方式精准实施“一案一策”,有效推动重复举报案结事了。期间,为持续巩固深化重复举报治理成果,制定并印发了《定远县纪检监察机关重复举报化解不力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治理重复举报工作机制,提高重复举报化解率和群众满意度。
此外,针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民生呼应》事项,通过制发“两书”,明确工作事项及相关要求,督促地方和部门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共制发“两书”6件。
“下一步,我们将推深做实初次检举控告的受理、办理,持续开展重复举报治理、化解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定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