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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公益诉讼检察官王艳秋——以法治力量守护生态之美
《云南日报》第03版
“我要把办理的每一件案件转变成促进德宏生态和谐共生的实效,让曾被破坏的环境变得山清水秀、鸟语花香。”这是公益诉讼检察官王艳秋的追求。从东北平原到西南边陲,跨越4000多公里的她凭借过硬的专业素养,成长为扎根边疆的优秀青年检察官、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益诉讼的领头人。
2015年,德宏州成为云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8个州(市)试点地区之一。自此,王艳秋开始了从0到1的公益诉讼生涯。“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内容涵盖广,我们没有可学习借鉴的样本,只能摸索着走。刚开始,大家没有这方面的意识,行政机关也不太理解,每开展一项工作、每办一个案件都很艰辛。”王艳秋说,公益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前所未有,她至今还清晰记得办理的第一起立案的公益诉讼案件。
2017年,王艳秋与同事得知,某县垃圾填埋场因设备老化,渗滤液处理可能存在不达标情况。随后,他们对线索问题开展评估,在督促其整改的检察建议送达后发现该单位依旧整改不到位,遂决定起诉该单位。这是德宏州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引起了广泛关注。“虽然压力大到每晚失眠,但是,我清楚这场‘硬仗’必须打赢,否则以后的工作就更难开展了。”王艳秋说。
经过艰辛的努力,最终,官司胜诉。“在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我第一次为工作而流泪,也更坚定了坚持公益诉讼的决心。”王艳秋回忆,事后,对方单位负责人还致电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表示感谢。
“行政单位从不解、质疑、抵触,到最后理解、感谢,这让我深深认识到,大家对新构建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还缺乏认知。”王艳秋说,经此一事,她在工作和生活中常常把公益诉讼挂在嘴边。
在公益诉讼工作中,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极为关键。面对对方的疑问和顾虑,王艳秋总会先耐心解释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表示并非为了“找茬”,而是维护好公共资源和生态环境。然后,他们会结合案例分析积极合作带来的良好成效,直至对方认可。
在公益诉讼的道路上,王艳秋通过近10年的用心用情付出取得了优异成绩:指导办理了近60件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涉及珍稀植物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及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系统保护等多个领域,与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合作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共督促恢复公益林2000余亩,复垦基本农田1000余亩。同时,作为德宏州检察院“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负责人,她还积极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参与爱心献血、法治宣传等活动,让公益理念传播得更广。
2022年,德宏州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10余项,行政诉前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达100%,降低了公益诉讼的司法成本,提升了公益保护质效。2023年,王艳秋参与办理的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铜壁关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因工作成绩突出,王艳秋先后入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云南省公益诉讼专家人才库,并被省检察院授予“公益诉讼办案能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