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中市纪委监委对介休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广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广文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李广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牢记党的宗旨,严格遵纪守法,但其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组织观念淡漠,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把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晋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晋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广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广文简历
李广文,男,汉族,1956年5月生,山西介休人,大专学历,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9月参加工作。
1991年9月任介休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1992年10月任介休市北辛武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4年3月任介休市北辛武乡党委书记;
1998年3月任介休市委常委、义安镇党委书记;
2000年7月任介休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06年6月任介休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2011年6月任介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6年10月退休。
(晋中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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