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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推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1-08-12 09:43:07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要把握好‘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系统思维、强化问题导向,切实凝聚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派驻监督及宣传教育合力,落实好案件剖析、建议、警示、整改、回访’责任链,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不久前,阜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在为新一届乡镇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时强调。

  近年来,阜阳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实践,以深化案件总结、细化警示教育、强化整改整治、规范回访程序等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功效,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目的,着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做好案件总结是做实‘后半篇文章’的基础,我们在撰写调查报告的同时,认真分析发案原因及对策建议,形成案件剖析报告。”有关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介绍。在此基础上,注意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针对发案单位在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开列问题清单,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全市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11份。

  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分层分类找准警示教育契合点,避免一味大水漫灌、搞填鸭式教育,对党员干部进行有针对性提醒教育的同时,也对发案单位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鞭策,已成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规定动作。”

  “没想到曾经熟悉的同事在眼前接受审判,这次庭审旁听让我深受触动,我将时刻自省自律,筑牢防腐底线。”阜南县一名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的党员干部感慨道。阜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学教结合,积极将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及职务犯罪庭审等现场变为“教学现场”和“警示课堂”;印发《关于运用“三会三书两公开”开展警示教育的工作提示》;先后编印部分严重违纪违法县处级干部及乡镇党委书记忏悔录;拍摄警示教育片《警鉴》,在抓“关键少数”的同时,分层分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以案为鉴中警醒自我、防微杜渐。

  坚持将案件查办成效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结合起来,突出抓早抓小,以集中治理推动“后半篇文章”往细处走、往实处做,该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选取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等进行通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不断强化警示震慑效果。

  回访教育是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末梢神经”,为让“掉队干部”尽快赶上来,该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对受处分人员教育关怀工作暂行办法,通过上门回访、谈心谈话、廉政家访等,与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协调沟通,督促其加强教育关怀和思想引导,推动形成“回访一批、挽救一批、重塑一批”的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244人次,通过正面激励,树立“改了就是好同志,表现优秀仍要用”的鲜明导向。(阜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96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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