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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实名反馈+匿名回访 让信访举报三下降

发布时间:2021-08-21 14:01:31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没想到我举报的问题这么快就有了结果,你们不仅把事情查清了,还把政策都跟我讲清楚了,我非常满意……”近日,实名举报人邬某为前来反馈办理结果的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工作人员点赞。

  今年以来,来安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加强宣传引导,畅通举报渠道,规范处置和反馈流程,全面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同感。今年1-7月份,办理初信初访、实名举报同比分别上升53.6%、61.1%,信访总量、重复访、业务范围外访同比分别下降11.5%、56.8%、43.5%。

  要让群众明白怎么举报,加强宣传引导是基础。县纪委监委以印发宣传页、制作版面等形式,编印了《信访举报指南》,向群众宣传纪委监委的职责、信访受理范围以及反映渠道。同时,以信访接待日、巡回接访为契机,深入信访量大、重复访多的乡镇、村组,用老百姓听得懂、接地气的语言进行宣传,加深群众对信访举报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引导群众正确反映诉求和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有价值的违纪线索。

  要让群众认同,办理质效是关键。在办理实名检举控告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实行统一登记、归口管理、优先办理、集中分流。定期做好信访举报分析工作,对收到的信访举报件逐件进行分析研判,逐条梳理,及时告知受理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具体的问题,特别是政法、教育医疗、民生领域问题,加大交办督办力度,定期对办理质效进行检视,确保问题及时查清、处理到位。

  解决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误解,把执纪的声音传到群众的耳朵里非常重要。县纪委监委推行实名信访举报调查反馈工作机制,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主动回访实名举报人,由承办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第一时间以当面、电话、书面等形式,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结论和处理结果,听取举报人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疑问耐心解释,对提出的新问题、新证据仔细记录,开展再次核查、二次反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针对匿名检举控告,该县着力破解以往查结后无法答复、反馈、回访,容易引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等问题,在全县推行匿名检举控告办理工作“阳光回访”,在案发地乡村、部门、单位等一定范围内,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群众公开反馈调查结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滁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xfjb/p/96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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