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租金收入多了这么多。”在得知重新签订的合同为村集体增加租金收入99.75万元后,福建省闽侯县青口镇升旗村的张老伯向镇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分享了这个好消息。
原来,闽侯县青口镇升旗村在1998年将8亩集体土地租给某公司使用。闽侯县在清理不规范经济合同时发现双方签订的《租用使用土地合同书》存在租期太长、租金过低等问题。青口镇在闽侯县纪委监委的指导下,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督促升旗村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重新了约定土地租期及租金。
升旗村不规范经济合同整改,得益于闽侯县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对农村“三资”领域的监督检查,以监督推动驻在部门履职尽责,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闽侯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深入一线、以学促行,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群众关注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微腐败问题作为突破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核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闽侯县纪委监委督促监管部门制定下发农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与福州市惠民资金网进行数据对接,打破信息孤岛,让“三资”数据晒在阳光下。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后,当地群众可以实时掌握村集体资金收支、资产资源变动、经济合同兑现等情况。
据了解,在该县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领域违规租赁、拖欠租金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通过三资管理平台排查出433宗合同,被欠租金、承包金2019.36万元。截至目前,通过经村集体催收直接收回逾期租金1681.08万元、通过法律诉讼解决94.11万元、通过制定分期付款收回34.78万元。今年以来,闽侯县纪委监委共查处3起“三资”领域违纪案例,给予诫勉谈话2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针对“三资”管理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各1份。(福建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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