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在对我作出处理决定时,充分考虑了农村工作的难度与实际情况,我感觉很暖心,非常感谢组织,我一定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不再犯类似错误。”砀山县砀城镇西南门村党总支书记杜某某在接受组织批评教育时对谈话人员诚恳地说。
砀山县纪委监委坚持实行“同志式、帮助式”的工作方式,以党纪法规的威严服人、通过思想教育感化人,让监督对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让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每一个环节既有力度又充满温度。
该县纪委监委调查组对砀城镇西南门村党总支书记杜某某违规报销烟酒等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时,调查发现该县黄河故道疏浚治理工程在西南门村段施工期间,杜某某安排退休老党员、村民代表等10余人参与黄河故道丈量、清障、协调等工作,在安排就餐时违规消费烟酒。
经过核实,当时正处高温季节,天气炎热,群众代表工作十分辛苦,个别群众代表在就餐时提出烟酒要求,杜某某怕影响大家工作积极性,影响工作进度,就没有予以严正制止。砀山县纪委监委充分考虑农村工作实际情况后认为,杜某某的行为虽然违反党的廉洁纪律,但鉴于其是急于推动工作开展,违纪情节轻微,又能够深刻认识错误主动配合核查,最终给予杜某某批评教育处理。
“监督执纪工作的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有效挽救党员干部,在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对其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其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表示,在监督执纪过程中,精准把握好“三个区分开来”,要在坚守纪律底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常情、常理与实际情况,严管厚爱相结合,使监督执纪有力度更有温度。(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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