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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县:“三项举措”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运行

发布时间:2021-11-03 21:18:12 作者:佚名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辽阳市辽阳县纪委监委为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日常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察监督、追责问责等各方面和全过程,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抓学习、练内功,促学法水平不断提升。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纳入学习内容,引导干部增强法纪意识,培养法律法规素养,提高学法懂法用法能力。同时,在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前,针对涉及领域提前学习研究,在实践中确保环节不漏、程序合规,在事后及时进行分析总结、查摆不足、整改落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抓措施、筑防线,促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在谈话中,通过耐心向谈话对象讲清相关政策,引导谈话对象正确对待组织给予的机会。在问责过程中体现纪法贯通,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根本遵循,着力对问责工作的原则、方法和策略进行细化,有效解决问责泛化、问责简单化,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在回访教育中加强纪法贯通,注重把思想教育、纪法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要求回访教育人员不仅要熟悉案情、了解基本情况,还要掌握处分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帮助他们分析违纪事实,查找违纪原因,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错误,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抓自律、强筋骨,促自身形象不断提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强化能力提升和作风建设,精准做好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办案安全等环节的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自我监督的要求,做到借调人员全部接受纪律教育,办案人员全部签署保密协议,谈话安全员必须专人专责,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县纪委监委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由班子成员带领学习,今年已开展集中学习167人次,领导班子成员专题授课3次,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授课3次,交流研讨2次,观看《党史100讲》《将改革进行到底》《建党伟业》等电教片6次。打造“掌上”课堂,依托工作群推送自学篇目、《党史日志》《百年瞬间》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利用碎片化时间开展经常性学习。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政治监督、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将“两个维护”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的有力抓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ly/system/2021/11/02/0301016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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