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资金怎么用,项目效率如何,农户收益是否达到预期?近日,浙江省江山市纪委监委扶贫专项督查组成员对照“扶贫项目监督清单”前往四都镇金山村生态种养殖业产销基地建设项目现场,通过进村入户走访、查阅扶贫项目台账资料等方式查看项目管理运行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这个项目应于2019年6月14日完工,实际于2019年10月30日完工,工程超期四个半月,但没有及时扣除履约保证金。”专项监督组成员翻看金山村生态种养殖业产销基地竣工报告后指出问题。
项目建设滞后,扶贫步伐就会拖后。针对该扶贫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情况,江山市纪委监委下发监督执纪交办函,四都镇随即开展核查整改工作,组织中标单位、施工方、项目监理现场商量违约金扣除事宜,确定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10.22万元。
为推动产业扶贫项目高效规范实施,江山市纪委监委从江山市扶贫办调取2017年以来产业扶贫项目情况,建立包括实施内容、项目总投资、补助金额、建设进度、收益情况等要素在内的“扶贫项目数据库”,梳理扶贫项目监督清单。围绕该清单,江山市成立5个扶贫领域专项督查组,由委机关各常委、委员带队,吸纳农业农村局、监管办等专业部门人员,对扶贫项目实施进度、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受益管理、低收入农户增收等情况开展督查。
在大桥镇福塘村,专项督查组发现,塘坞垄养殖基地项目存在低收入农户直接受益度不高、扶贫项目绩效度不佳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大桥镇针对前两次该项目出租招标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情况,邀请第三方招标公司组织议标,目前该项目已经签订租赁合同,实现年租金7.4万元,其中30%用于低收入农户改善住房、生活和突发性事件的补助及低收入农户人均分红。专项督查开展以来,江山市纪委监委对全市59个产业扶贫项目全部进行了实地检查,累计发现问题11个,直接推动产生扶贫效益27.7万元。
“以监督为‘支点’,撬动扶贫项目‘杠杆’,以规范管理促进扶贫项目绩效有效发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江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扶贫项目专项监督,严肃查处扶贫项目实施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扶贫项目发挥最大绩效,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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